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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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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

英文名:Yantai University 简称:“烟园”,“烟大” 所在地:烟台 院校代码:11066 类型:综合类

特色工程院校卓越计划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
  • 烟台大学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7
第一章 总则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第四条 学校校址及环境:烟台大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第五条 学校办学类型及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学校创办及发展情况烟台大学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直接援建、烟台威海人民共同集资创办的大学。1990年成立 “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形成了长期援建机制。1998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药学”“材料科学”学科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学校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现招生专业58个,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3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0个省(市、区)。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1.9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8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23万平方米,现有馆藏印刷型图书210余万册,报刊合订本27万余册,电子期刊2万余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第七条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62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58人。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8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2人,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20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人。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进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B类学科1个,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400和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0%的学科各1个。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近年来,烟台大学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涵盖29个专业的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涵盖14个专业的3个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建设专业群,6个专业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批国家级精品课、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等3门,省级精品课35门,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8门。学校现有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工程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200余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40余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近800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700余项。《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入选《中国学术期刊文摘数据库》。烟台大学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余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美国和韩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新西兰、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37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设有英国朴茨茅斯大学预科项目和韩国留学项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九条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1747)。第四章 录取第十一条 2020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1、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2、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等航海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3、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4、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山东省内,音乐学专业成绩使用“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平台”成绩,舞蹈编导专业成绩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舞蹈类专业联考平台”成绩;其他省份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2)环境设计专业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关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6、休闲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7、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8、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9、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第五章 其 他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第十八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省级以上奖学金,设有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设有绿叶制药奖学金、圣凯奖学金、馨德奖学金、金正环保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奖、贷、补、助、免、借、勤、缓”资助体系。学校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入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助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5-6902653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64005E_mail:ytuzsb@ytu.edu.cn网  址:http://bkzs.ytu.edu.cn/   详情
烟台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8-02-24
●学校简介(学校代码:11066)烟台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84年7月,经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7年,学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2012年获批成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6年接受由教育部主导、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对我校教学质量给予充分肯定。现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7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截止到2016年底,馆藏印刷型图书194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6万余册,每年订阅印刷型中外文报刊2100余种。引进电子图书174万余种,电子期刊1.9万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学校现设21个学院(部),46个研究院所,6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 、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9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和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近6000人。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近13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8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18人,占专任教师的43%。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5%。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8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人。近年,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6个教育部卓越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药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力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学校首批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35门省级精品课,5个省级教学团队。民法学等1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课程。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142个硕士招生专业(领域)。拥有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90余项,其中包括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项目、863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78项。主持省部级项目581余项,其中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2项。主持横向课题15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先进管理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是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单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先后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115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韩国和美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韩国和台湾地区的33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作为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在校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设有国家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山东省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和烟台大学留学生奖学金。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近年来学校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审美教育研究基地、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党建研究基地。荣获“全国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先进单位”、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高校优秀组织奖”,荣获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团建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教育系统模范教工之家”。运动训练专业介绍烟台大学体育学院是1994年由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从2000年开始招收运动训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目前在校生600多名。学院拥有教学办公楼、多功能训练馆、塑胶跑廊等一流办学设施。现有教师4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9人,国际级裁判3名,国家级裁判5名。体育学院自招生以来,运动训练人才辈出,先后培养出世界大赛冠军14人次,亚洲冠军23人次,全国冠军35人次。其中刘春红分别获得第28届、第29届奥运会女子举重69公斤级冠军;唐功红获得第28届奥运会女子举重75公斤以上级冠军,赵义海在2004年亚洲青年锦标赛上以72.84米的优异成绩夺得男子链球项目冠军;张世冲在2011年第26届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男子举重85公斤级亚军;康杰在2015年第28届韩国光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女子柔道无差别级和+78公斤级亚军和季军;马兆勇、杨哲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男子跆拳道80公斤以上级、举重105公斤级冠军。体育学院男女举重队分别在2009、 2014年全国大学生举重锦标赛上获得团体冠军。体育学院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面也是成绩喜人,篮球、田径、健美操、啦啦操、健美等项目也在省市各种比赛中成绩突出。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运动训练为主,分设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保健培养方向,旨在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能从事体育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学制四年,由烟台大学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理论等专业课程。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了解国内外体育运动的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具有独立进行教练指导、体育教学、社会体育工作、康复保健和体育管理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课程设置公共课程、计算机、法学基础、大学语文、实用写作、大学英语、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概论、体育科研概论、体育社会学、体育统计学、健美操、基础体操、艺术体操、瑜伽、体育舞蹈、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轮滑、游泳及各种专项系列课程。●双专业、双学位学习被我校录取的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兼修双专业或双学位,成绩合格、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毕业时可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或双学士学位证书。运动训练专业报考须知一、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计划:120名2、招生项目:田径、篮球、举重、柔道、跆拳道、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羽毛球、拳击二、学费标准7700元/生/年。如有变化,学校将根据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三、报考条件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18年高考招生报名。3、具备所列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四、报名1、考生于2018年3月1日-15日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的体育单招考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2、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3、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报名、考试,考生不得跨项目报考。4、网上缴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五、考试1、文化测试(1)考试时间(2)考生于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件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2、专业测试(1)考试方式: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专项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相关信息。六、录取(1)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划定的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照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3)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通讯信息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邮政编码:264005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2591 6902653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特 别 声 明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一、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详情
烟台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9-01-23
●学校简介(学校代码:11066)烟台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84年7月,经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7年,学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2012年获批成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6年接受由教育部主导、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对我校教学质量给予充分肯定。现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7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截止到2016年底,馆藏印刷型图书194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6万余册,每年订阅印刷型中外文报刊2100余种。引进电子图书174万余种,电子期刊1.9万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学校现设21个学院(部),46个研究院所,6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 、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9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和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近6000人。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近13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8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18人,占专任教师的43%。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5%。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8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人。2018年,学校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一项,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一个。近年,学校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6个教育部卓越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药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力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学校首批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35门省级精品课,5个省级教学团队。民法学等1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课程。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142个硕士招生专业(领域)。拥有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90余项,其中包括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项目、863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78项。主持省部级项目581余项,其中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2项。主持横向课题15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先进管理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是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单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先后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115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韩国和美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韩国和台湾地区的33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作为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在校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设有国家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山东省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和烟台大学留学生奖学金。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近年来学校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审美教育研究基地、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党建研究基地。荣获“全国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先进单位”、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高校优秀组织奖”,荣获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团建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教育系统模范教工之家”。运动训练专业介绍运动训练专业设在烟台大学体育学院。烟台大学体育学院是1994年由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从2000年开始招收运动训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目前在校生600多名。学院拥有教学办公楼、多功能训练馆、塑胶跑廊等一流办学设施。现有教师4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9人,国际级裁判3名,国家级裁判5名。体育学院自招生以来,运动训练人才辈出,先后培养出世界大赛冠军14人次,亚洲冠军23人次,全国冠军35人次。其中刘春红分别获得第28届、第29届奥运会女子举重69公斤级冠军;唐功红获得第28届奥运会女子举重75公斤以上级冠军,赵义海在2004年亚洲青年锦标赛上以72.84米的优异成绩夺得男子链球项目冠军;张世冲在2011年第26届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男子举重85公斤级亚军;康杰在2015年第28届韩国光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女子柔道无差别级和+78公斤级亚军和季军;马兆勇、杨哲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男子跆拳道80公斤以上级、举重105公斤级冠军。体育学院男女举重队分别在2009、 2014年全国大学生举重锦标赛上获得团体冠军。体育学院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面也是成绩喜人,篮球、田径、健美操、啦啦操、健美等项目也在省市各种比赛中成绩突出。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运动训练为主,分设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保健培养方向,旨在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能从事体育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学制四年,由烟台大学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理论等专业课程。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了解国内外体育运动的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具有独立进行教练指导、体育教学、社会体育工作、康复保健和体育管理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课程设置公共课程、计算机、法学基础、大学语文、实用写作、大学英语、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概论、体育科研概论、体育社会学、体育统计学、健美操、基础体操、艺术体操、瑜伽、体育舞蹈、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轮滑、游泳及各种专项系列课程。●双专业、双学位学习被我校录取的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兼修双专业或双学位,成绩合格、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毕业时可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或双学士学位证书。运动训练专业报考须知一、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计划:120名2、招生项目:田径、篮球、举重、柔道、跆拳道、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羽毛球、拳击二、学费标准7700元/生/年。如有变化,学校将根据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三、报考条件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山东省2019年高考招生报名。2、考生须具备所列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四、报名1、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5日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2、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报名、考试,考生不得跨项目报考。3、网上缴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五、考试1、文化测试(1)考试时间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 文数 学4月21日政 治英 语(2)考生于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件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2、专业测试(1)考试方式: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专项考试时间: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相关信息。六、录取(1)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3)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4)考生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通讯信息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邮政编码:264005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2591 6902653招生信息网:http://bkzs.ytu.edu.cn特 别 声 明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一、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详情
烟台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 11066第四条 学校校址及环境:烟台大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第五条 学校办学类型层次:烟台大学是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招生资格并具有相应学位授予权,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第六条 学校创办时间及发展情况: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原国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把支援烟台大学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第七条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7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截止到2015年底,馆藏印刷型图书182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5万余册,每年订阅印刷型中外文报刊2100余种。引进电子图书174余万种,电子期刊1.5万种,,校园内建有千兆以太网。现有专任教师近13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8人,具有博士学位者占专任教师的43%。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5%。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8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人。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部),46个研究院所,6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8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市、区)。学校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6个教育部卓越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药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力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学校首批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35门省级精品课,5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142个硕士招生专业(领域)。拥有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1个强化建设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实行开放办学,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是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设有国家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山东省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和烟台大学留学生奖学金。先后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111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韩国和美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台湾地区的35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九条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2224)。第四章 录 取第十一条 2017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1、外语类专业、法学专业(中美合作办学)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2、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等航海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为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或参照烟台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其他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相关要求,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2)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6、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7、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8、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9、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10、浙江省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五章 其 他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第十八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校奖学金。有“圣凯奖学金”、“明波奖学金”、“金佳园科技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等各项社会奖学金以及各学院单项奖学金。第十九条 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奖、贷、补、助、减、免、借、勤”资助体系。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入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特困生减免学费、社会助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二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5-6902653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64005E_mail:ytuzsb@ytu.edu.cn网  址:http://jwc.ytu.edu.cn/zb/ 详情
烟台大学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8-06-01
第一章 总则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第四条 学校校址及环境:烟台大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第五条 学校办学类型及层次:烟台大学是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招生资格并具有相应学位授予权,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第六条 学校创办及发展情况: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原国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并把支援烟台大学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6年接受由教育部主导、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对我校教学质量给予充分肯定。第七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约1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8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截止到2017年底,馆藏纸质图书201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6.4万余册,每年订阅纸质中外文报刊2100余种。引进电子图书188万余种,电子期刊1.9万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现有专任教师近13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六百多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1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5%。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3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首批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1人,泰山学者工程入选15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计划获得者3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人,烟台市双百计划专家9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人。 学校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9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市、区)。学校先后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有6个教育部卓越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学校首批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有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35门省级精品课,5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先后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余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韩国和美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三十多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作为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在校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九条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第四章 录取第十一条 2018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1、外语类专业、法学专业(中美合作办学)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2、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等航海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或参照烟台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其他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3、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山东省使用七校联考专业测试成绩,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2)环境设计专业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5、休闲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6、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7、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8、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9、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10、我校在浙江省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五章 其 他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第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第十八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省级以上奖学金,设有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设有圣凯奖学金、金佳园科技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馨德奖学金、鑫杰奖学金、多项校友励志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奖、贷、补、助、免、借、勤、缓”资助体系。学校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入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助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二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5-6902653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64005E_mail:ytuzsb@ytu.edu.cn网  址:http://jwc.ytu.edu.cn/zb/ 详情
烟台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第四条 学校校址及环境:烟台大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第五条 学校办学类型及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学校创办及发展情况烟台大学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84年7月,经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药学”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烟台大学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9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和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近6000人,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6.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8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馆藏印刷型图书206万余册,报纸合订本26.9万余册,每年订阅印刷型中外文报刊2100余种。引进电子图书191万余册,电子期刊1.9万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第七条 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烟台大学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1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6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677人,占专任教师的51.3%。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4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专家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2人,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12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计划获得者4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1人,烟台市双百计划专家11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人。人才培养:烟台大学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进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前25%学科1个,软科世界最好学科前500名和中国最好学科排行前20%的学科各1个。近年来,烟台大学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涵盖29个专业的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3个省级专业对接产业建设项目,6个专业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批国家级精品课、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等3门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35门课程获批省级精品课,1门课程获批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课程上线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平台,14门课程上线山东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平台。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学校首批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项目,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药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力学实验中心为国家级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另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起成立了全省高校首个教师教学发展联盟——胶东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联盟,实现了“烟威青”三地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科学研究:烟台大学现拥有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烟台大学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210余项,其中包括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入选国家社科成果文库2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项目、863项目等国家级项目340项。主持省部级项目764项,其中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3项。主持横向课题16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先进管理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国际交流:学校注重发展国际和地区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先后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余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美国和韩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葡萄牙、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35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山东省华文教育基地,设有国家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山东省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和烟台大学留学生奖学金。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九条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2224)。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2019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1、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2、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等航海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或参照烟台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其他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3、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山东省专业成绩使用“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省外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2)环境设计专业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关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5、休闲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6、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7、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8、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9、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上海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第五章 其 他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退学学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第十八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省级以上奖学金,设有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设有绿叶制药奖学金、圣凯奖学金、馨德奖学金、金正环保奖学金、多项校友励志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奖、贷、补、助、免、借、勤、缓”资助体系。学校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入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助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5-6902653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64005E_mail:ytuzsb@ytu.edu.cn网  址:http://bkzs.y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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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3-01-28
烟台大学(代码11066)简介:  烟台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原国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我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藏书172万册、电子图书170万册、音像资料1.1万盘(盒),中外文工具书1万余种、引进中外文数据库30余个;校园内建有骨干万兆以太网。  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部),46个研究院所,5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近年,学校先后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品牌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3门省级精品课;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以卓越计划为抓手、学产用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国际化创新实验区”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现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134个硕士招生专业(领域)。拥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山东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8万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1个省(市、区)。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18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67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05人,占专任教师的33%。硕士学位人员553人,占专任教师的46%。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78%。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人,“山东省教学名师”6名。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名。  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挪威和韩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各1个,在法国合建卢瓦尔孔子学院(昂热),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瑞士、韩国、台湾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22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作为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设有山东省政府留学生奖学金。校内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和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考试(BEC)等考点。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已向社会输送近7万名合格人才,历届毕业生在社会上均受到广泛欢迎。我校与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合作推出的"一站式"全国职位信息搜索引擎正式在我校就业网上开通,是山东省第一所开通此项就业服务的高校。  近年来,学校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审美教育研究基地、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党建研究基地。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高校优秀组织奖”,荣获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团建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  运动训练专业介绍  烟台大学体育学院是1994年由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从2000年开始招收运动训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目前在校生600多名。学院拥有教学办公楼、多功能训练馆、塑胶跑廊等一流办学设施。现有教师4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9人,国际级裁判3名,国家级裁判5名。体育学院自招生以来,运动训练人才倍出,先后培养出世界大赛冠军14人次,亚洲冠军23人次,全国冠军35人次。其中刘春红分别获得第28届、第29届奥运会女子举重69公斤级冠军;唐功红获得第28届奥运会女子举重75公斤以上级冠军,赵义海在2004年亚洲青年锦标赛上以72.84米的优异成绩夺得男子链球项目冠军;张世冲在2011年第26届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男子举重85公斤级亚军。体育学院男女举重队分别在2009年首届全国大学生举重锦标赛上获得团体冠亚军。体育学院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面也是成绩喜人,篮球、田径、健美操、啦啦操、健美等项目也在省市各种比赛中成绩突出。  2013年烟台大学体育学院招收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120人,学费每年7000元。设田径、篮球、举重、柔道、跆拳道、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等项目。  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运动训练为主,分设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保健培养方向,旨在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能从事体育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学制四年,由烟台大学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理论等专业课程。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了解国内外体育运动的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具有独立进行教练指导、体育教学、社会体育工作、康复保健和体育管理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课程设置  公共课程、计算机、法学基础、大学语文、实用写作、大学英语、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训练学、体育管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概论、体育科研概论、体育社会学、体育统计学、健美操、基础体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武术、跆拳道、轮滑及各种专项系列课程。  烟台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为使学生在校期间打下宽厚的基础,获得多方面的知识,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校特开设双专业学习。凡完成双专业学习要求,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  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3.从事田径、篮球、举重、柔道、跆拳道、古典摔跤、自由摔跤项目,自2009年1月至今具备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资格(需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考生户籍所在地须为山东省并参加山东省2013年高考招生报名。  报名与考试  1、报名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凡没有报名的考生,将不能办理录取手续。  (2)考生本人持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运动训练类别)、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政审材料(须有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信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运动成绩的有关证件(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考生资格审查表)、8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于3月1日至3月31日到烟台大学体育学院本科教学楼408室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可自行到烟台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烟台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登记表》、《烟台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生体检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下载需注意以下事项:表格的结构、内容不得改变;必须用A4开纸双面打印;手工填写必须使用兰黑或碳素墨水。  2、考试  专项考试时间为5月8日、9日,文化考试时间为5月11日、12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烟台大学划定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6月1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不再补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4.免试  (1)免试条件  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可申请办理免试。  (2)申报材料  填写《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申报材料均须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于2013年3月10日之前交到我校报名处。  通讯信息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政编码:264005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25916902653  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  乘车提示:火车站乘10路、17路公交车可直达本校;长途汽车站向北约500米,到“北马路汽车站对面(东亚家具城)”乘10路公交车可直达本校。  附件:一、烟台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登记表  二、烟台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生体检表  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doc  四、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doc  五、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doc  特别声明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  一、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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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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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5%u0033%u0035-%u0036%u0039%u0030%u0032%u0036%u0035%u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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