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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

英文名:ShandongTechnology andBusiness University 简称:“山商 山工商” 所在地:烟台 院校代码:11688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财经类/考研院校

省属重点大学特色工程院校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
  •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工商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1688。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八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为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隶属于原煤炭工业部。1998年9月,因管理体制改革转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级创业教育示范校、山东唯一全国首批团中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单位和全国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学校占地9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6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164.87万册。建校35年以来,学校秉承“惟平惟准、近知近仁”校训,逐步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信息学科见长,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现有17个二级院(部)、9个研究院、36个研究所(中心),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0952人。教职工1225人,其中专任教师915人,教授128人,博士303人。长江学者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等40余人。学校立足办学特点与优势,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财富管理特色建设,推进“学科+财富管理”融合发展,构建“素质+专业+创新创业+财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先后成立了财富管理学院、公益慈善学院、大数据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区块链应用技术学院、现代新兴产业学院、山东应急管理学院以及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中新(新加坡)财富管理交流中心、中国第三次分配研究院等机构,从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多层次、全方位建设财富管理特色体系,夯实财富管理特色。学校坚持“学科引领、特色带动、重点突破、绩效考评、动态管理”原则,推动形成核心学科优势突出、支撑学科特色鲜明、基础学科健全扎实、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的良好学科生态。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电子信息、金融、应用统计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十三五”期间,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业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信息工程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培育)建设专业(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群入选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山东省重点学科。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培养具有必要的历史知识、健康的身心素质、较强的创新能力、宽广的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5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立项建设专业2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建设专业3个。现有省级一流课程18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9门、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2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校外教学与就业实习基地200余家,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坚持协同创新,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和行业产业需求,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现有“山东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未来智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金融服务转型升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系统安全与管理实验室”“公共管理创新及仿真实验室”“感知技术与控制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和“山东半岛经济与社会研究中心”6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烟台市金融大数据分析与处理重点实验室、烟台市智能系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2个烟台市重点实验室,中国第三次分配研究院、烟台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烟台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院、烟台自贸区研究院、煤炭经济研究院、半岛经济研究院、东亚社会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院和儒商研究院9个研究院,“社会稳定风险研究评估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地方立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服务中心”和“中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4个新型智库。学校坚持全方位开放合作,立足烟台、服务山东、面向全国,推进校城融合、产教融合,推进教育国际化。学校设有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加强与北京大学等国内高水平高校和港澳台高校沟通交流,在学生培养、教师互派、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烟台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方位,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一个中心、两条主线、四个统领”工作布局,攻坚发力、多点突破,加快建设财富管理特色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山东工商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工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山东工商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山东工商学院面向山东、湖南、湖北、浙江、河南、河北、上海、江苏、江西、陕西、山西、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新疆、海南、安徽、四川、天津、广东、重庆、甘肃、青海等省份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普通本科生。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五条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第十六条  山东工商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投档比例提档。第十七条  山东工商学院实行专业(类)招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所报志愿确定录取专业(类)。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要求的则从其规定;若无则按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规则进行录取,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江苏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第十八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第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俄语、日语。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收费和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的规定执行。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执行,新生入学按1000元/人·学年预收,入学后按照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贷、助、补资助体系,用来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3560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tbu.edu.cn/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4-26
为更好地开展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2017年继续招收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一、招收项目与计划1.招生项目:田径。2.招生计划:50人。分项目计划如下:项目小项计划田径50人短跑0-10人中长跑0-10人跨栏0-9人投掷0-10人跳跃0-11人各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截止审批时间2017年4月1日)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是个人项目前三位,并经2017年山东省统一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其毕业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学历进行认定并加盖公章。未经同等学力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报考。所有报考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报名。三、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9:00-16:00(报名表点击下载);2、报名地点:山东工商学院体育馆体育部团总支办公室;3、报名材料:①.《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②.近期免冠照片两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省级(含)以上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学历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与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名所需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确实无法提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由赛事主办单位在封面和体现考生姓名位置盖章。四、选拔办法(一)审查报名材料考生的材料,于4月11日8:00-17:30到山东工商学院体育馆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签署《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逾期不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或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要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无保险者不能参加测试.(二)一级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测试选拔需要,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项目及评分标准,详情以公布信息为准。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年4月12日上午8:30点开始;地点:山东工商学院运动场(体育馆南侧);所需证件:身份证、测试期间人身意外险保单(要求考生提前自行购买,无保单者不得参加测试)。五、录取办法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我校建队需要,分项目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名单 。2.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成绩优惠录取政策分为三类: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二本线65%、二本线。这三类的录取名额分别为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总招生计划数的20%、30%、50%。文化课单考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报名时申请单考,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将按照专项成绩(分项目)择优录取。享受生源地二本线65%的名单,按照山东省统测成绩排序,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统一录取。其他事项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习工商管理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3.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级招生部门。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5—67096156.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0535—6903560体育教学部:0535—6901775详情
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为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2、学校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3、办学性质:公办4、院校性质:普通高等学校4、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5、学校招生代码:116886、学校简介: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学校占地93.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5.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157.1万册。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15个科学研究院(中心、所)。学校现有教职工1180人,其中专任教师77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27人,博士228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等20余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人。学校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现有经、管、文、法、理、工六大学科门类,57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会计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等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三大学科门类。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立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建设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7门,省级教学团队7个。学校2009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2014年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1个,建有校外教学就业实习基地170个。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2013年学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1项,承担省部级项目308项,企业委托项目218项,科研进账经费累计5540.93万元;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7项,国际“四大检索”收录论文810篇,出版学术著作348部。学校出版有《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煤炭经济情报》2种学术期刊,其中《山东工商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为山东省高校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半岛经济研究基地”为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的煤炭经济和半岛经济研究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2013年学校牵头的“山东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山东工商学院社会稳定风险研究评估中心和山东工商学院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两个“新型智库”立项建设机构。学校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强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已与4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教师互访、学分互认、交换生、本硕连读、带薪实习等20余个合作项目。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优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山东省“文明单位”、“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当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突出特色、开放创新”办学理念,以“惟平惟准、近知近仁”为校训,以“敬业、诚信、求是、创新”为校风,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学科强校、人才名校”发展战略,努力建设有特色开放式高水平工商大学。二、组织机构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3、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情况:2017年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2、录取批次:普通本科中江西省在本科一批次录取,其他省份在本科二批次录取;本科合作办学根据各省政策规定的批次录取;专科合作办学仅在山东省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四、录取1、投档比例:我校在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设置为1:1,凡能投档进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是不会被退档。在实行不完全平行志愿或是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招办的规定,以不超过1:1.2的比例投档。山东省的投档比例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录取规则:(1)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配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要求的则从其规定。若无则按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规则进行录取。志愿间无分数级差。(2)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录取;上海进档考生,专业组内满足上述第(1)条录取规则。3、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4、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6、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除部分服务外包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测试、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五、录取结果公布方法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数据为准,届时学校也将在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六、学费与住宿费1、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2、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3、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院新生住宿费按每年800元/人预收,其他学院新生按每年600元/人预收(多退少补)。七、奖学金及学生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构建起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为辅助的学生资助体系,依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等级,视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等方式的资助。各项资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八、学制、毕业与学位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对休学创业学生,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条例,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本科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辅修专业学习。专科标准学制三年,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九、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十、本章程由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一、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网址:www.sdibt.edu.cn电子邮件:zsb11688@sina.com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3560邮政编码:264005监督电话(纪委):0535-6709615“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详情
山东工商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8-06-05
为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2、学校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3、办学性质:公办5、院校性质:普通高等学校5、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6、学校招生代码:11688 7、学校简介: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1985年由山东矿业学院济南分院部分系科整建制搬迁烟台建立,是原煤炭工业部所属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学校占地90.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5.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158.3万册。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5个研究院,15个科学研究院(中心、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1181人,其中专任教师779人。现有教授123人,博士328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等20余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共21000余人。 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理、工、文、法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的管理学、经济学为中国大学百强学科,其中管理学科连续七年进入全国百强。学校设有59个本科专业,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硕士、工程硕士(电子通信与工程领域)、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三大学科门类。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立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建设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7门,省级教学团队7个,研究生教育省级优质课程1个。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奖1项。现有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业工程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培育专业(群),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信息工程2个山东省自筹经费立项建设的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1个,建有校外教学就业实习基地198个。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2013年学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9项,承担省部级项目253项,企业委托项目222项,科研进账经费累计5070万元;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4项,核心期刊论文578篇,出版学术著作294部。学校出版有《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煤炭经济情报》2种学术期刊,其中《山东工商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为山东省高校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半岛经济研究基地”为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山东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系统安全与管理实验室”、“公共管理创新及仿真实验室”、“感知技术与控制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山东半岛经济与社会研究中心”为“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学校的煤炭经济和半岛经济研究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现有社会稳定风险研究评估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两个“新型智库”、地方立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服务中心和中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研究中心4个智库机构。 学校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强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已与4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教师互访、学分互认、交换生、本硕连读、带薪实习等20余个合作项目。 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优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山东省“文明单位”、“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当前,学校秉承“惟平惟准、近知近仁”校训,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学科强校、人才名校”发展战略,正在为建设有特色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而奋斗。 二、组织机构1、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2、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3、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情况:2018年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科学制4年。 2、录取批次:普通本科中江西省在本科一批次录取,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合并的省份在本科批次录取,其他省份在本科二批次录取;本科合作办学根据各省政策规定的批次录取。四、录取原则1、投档比例:我校在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设置为1:1,凡能投档进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是不会被退档。在实行不完全平行志愿或是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招办的规定,以不超过1:1.2 的比例投档。山东省的投档比例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录取规则:(1)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配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要求的则从其规定。若无则按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2)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录取;上海进档考生,专业组内满足上述第(1)条录取规则。 3、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4、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6、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除部分服务外包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测试、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五、录取结果公布方法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数据为准,届时学校也将在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六、学费与住宿费1、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2、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3、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院新生住宿费按每年800元/人预收,其他学院新生按每年600元/人预收(多退少补)。 七、奖学金及学生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构建起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为辅助的学生资助体系,依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等级,视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等方式的资助。各项资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八、学制、毕业与学位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对休学创业学生,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条例,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本科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辅修专业学习。专科标准学制三年,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备案、山东工商学院(盖章)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九、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十、本章程由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一、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sdibt.edu.cn电子邮件:zsb11688@sina.com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3560 邮政编码:264005 监督电话(纪委):0535-6709615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  详情
山东工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为做好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2、学校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3、办学性质:公办4、院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5、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6、学校招生代码:116887、学校简介: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隶属于原煤炭工业部。1998年9月,因管理体制改革转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级创业教育示范校、山东省首家获批的全国首批团中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单位和全国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学校占地9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266.24万册。建校34年以来,学校秉承“惟平惟准、近知近仁”校训,逐步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信息学科见长,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现有17个二级院(部)、7个研究院、36个研究所(中心),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0851人。教职工1198人,其中专任教师816人,教授122人,博士384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人,长江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等20余人。学校坚持“学科引领、特色带动、重点突破、绩效考评、动态管理”原则,推动形成核心学科优势突出、支撑学科特色鲜明、基础学科健全扎实、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的良好学科生态。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工程(电子通信与工程领域)、金融、应用统计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十三五”期间,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业工程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培育建设专业(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群入选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山东省重点学科。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培养具有必要的历史知识、健康的身心素质、较强的创新能力、宽广的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立项建设专业2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建设专业3个。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9门,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2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校外教学与就业实习基地200余家,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坚持协同创新,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和行业产业需求,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现有“山东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未来智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金融服务转型升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系统安全与管理实验室”“公共管理创新及仿真实验室”“感知技术与控制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和“山东半岛经济与社会研究中心”6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烟台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烟台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院、煤炭经济研究院、半岛经济研究院、东亚社会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院和儒商研究院7个研究院,“社会稳定风险研究评估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地方立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服务中心”和“中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4个新型智库。学校坚持全方位开放合作,立足烟台、服务山东、面向全国,推进校城融合、产教融合,推进教育国际化。设有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加强与港澳台高校沟通交流,在学生培养、教师互派、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烟台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方位,第三次学校党代会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特色凝聚为重点、以开放合作为突破、以改革创新为驱动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正在为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而努力奋斗。二、组织机构1、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2、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3、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情况:2019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科学制4年。2、2019年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专业”招生模式,其中浙江省仍按照专业报考和录取,若录取专业已实行专业类招生的,入校后先按照专业类培养,专业分流时再按高考录取的专业进行分流。3、录取批次:普通本科中,江西省在本科一批次录取,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二批次合并的省份在本科批次录取,其他省份在本科二批次录取;本科合作办学根据各省政策规定的批次录取。四、录取原则1、投档比例:我校在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设置为1:1,凡投档进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不会被退档。在实行不完全平行志愿或是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招办的规定,以不超过1:1.2 的比例投档。山东省的投档比例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录取规则:(1)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要求的则从其规定。若无则按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2)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录取;上海进档考生,专业组内满足上述第(1)条录取规则。3、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4、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6、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除部分服务外包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测试、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五、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官方网站和山东工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六、 收费、退费标准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收费和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2、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新生住宿费按每年800元/人预收,其他学院新生按每年600元/人预收(多退少补)。七、奖学金及学生资助政策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构建起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为辅助的学生资助体系,依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等级,视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等方式的资助。各项资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八、学制、毕业与学位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对休学创业学生,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条例,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备案的山东工商学院(盖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本科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辅修专业学习。九、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十、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网址:www.sdtb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tbu.edu.cn/电子邮件:zsb11688@sina.com招生咨询电话:0535—6903560邮政编码:264005监督电话(纪委):0535-6709615十一、本章程由山东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工商学院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选拔通知2012-11-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通知要求,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田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选拔工作。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田径50人。  二、报名要求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  3、参加山东省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或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三、报名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8:00-17:00)  测试时间:11月18-19日(各个项目的测试时间于报到时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山东工商学院体育部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以上证明、证书均为原件)、山东省2013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复印件。  2.田径项目测试场地为塑胶场地,测试期间运动员的食宿自理,运动员装备自备。  3.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一律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专项测试,并应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中合格,不参加我校测试者无报考我校资格。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复试。凡有弄虚作假或者复查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咨询电话  体育教学部:0535-6901775  学校招生办公室:0535-6903560  监督电话(校纪委):0535-6709615详情
山东工商学院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3-11-20
山东工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为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田径40人。二、报名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具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条件。三、选拔程序1.专项测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资格,同时要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必须通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各项目测试的内容如下:田径:个人专项测试(全能运动员跑、跳、投各测一项)。2.资格认定:从测试合格的考生中选择运动水平高、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拟录取考生。3.网上公示: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格式、要求将我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n)。教育部将于5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经我省确认的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我校未公示的考生无录取资格。4.文化课考试: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不低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其他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5.录取规则:根据目前学校各体育项目的需要和专项水平,按照拟录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择优录取。四、专项测试时间安排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成绩证书、等级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山东工商学院体育馆报名(采集信息),并根据测试项目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2日(周五)测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周六)文化课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五、说明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运动员,以及二级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运动会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2.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招生政策为准。六、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校纪委:0535-6709615七、联系方式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535-6903560   体育教学部:0535-6901775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4005学校网址:www.sdibt.edu.cn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2013年10月20日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3%u0035-%u0036%u0039%u0030%u0033%u0037%u0036%u0034/
  • 邮编:
    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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